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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新员工实习制度
时间:2012-06-18  点击:12535

  一、为有利于新员工快速成长,进一步促进企业持续发展,规范新员工实习工作,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新员工是指201211日以后进入公司、在进入公司前实际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员工。

三、本制度所称实习是指由公司统一安排到公司所属企业生产一线进行工作。

四、新员工在进入公司3年内必须参加一次公司统一安排的实习,是否参加实习、实习期间的表现是员工考核、晋升、职称评审、参加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

20098120111231日进入公司、在进入公司前实际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自愿报名参加实习。

五、实习时间一般为2-3个月,公司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实习期间,员工因个人原因缺席5-10天的,需要补参加1个月;缺席超过10天的,需要重新参加实习。

六、实习期间的工作由所属企业统一安排。参加实习的员工应遵守所属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认真参加实习,做好总结工作。员工实习期间的表现由所属企业予以书面评价,并存入档案。

七、实习期间,员工享受公司原岗位待遇,不在所属企业领取任何薪酬和补贴。往返所属企业的交通费由公司支付,所属企业提供与该企业接收的高校毕业生相同的住宿条件,实习期间的伙食和日常生活费用自理。

八、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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